達太安是法國文豪大仲馬的名著"三劍客"的主人翁,他的好朋友就是三位皇家待衛隊的高手, 行俠仗義, 這個部落格是由三個人共同編寫, 所以取名為達太安的朋友們.

2010年5月20日 星期四

大馬飄羽⑥“韓國裁判” 與過腰標準

羊城晚報特派記者 溫小流

  “這發球違例真是跟李永波說的一樣?裁判說過腰就過腰?沒個客觀標準的?”見韓國女雙發球被裁判罰分,專程從東馬趕來吉隆坡看比賽的朋友問了一句。正抱著午餐奮力撕咬的我,只好依依不捨地放下手中的漢堡,給他解釋一通。

  在羽毛球規則裏,發球違例包括了好幾種情況,但人們說得最多的就是過腰———在發球員的球拍擊中球瞬間,球所在的水平面高於發球員的腰部。發球時擊球點越高,過網後對對手的威脅越大,所以運動員經常爲了高點發球而出現過腰,進而被判罰。

  過腰的判罰之所以屢受爭議,裁判的誤判、錯判、漏判是一方面的原因,“著名戰例”的就是1986年韓國亞運會,韓國裁判對外國選手大開殺戒,頂著全世界的責駡愣把韓國隊護送到男團奪冠,其間最得心應手的殺招就是判發球違例。開了這“愛國執法”的先河後,韓國人始終堅持“優良傳統”,直到2002年釜山亞運會陶菲克被整得氣不過罷賽,多級體育組織過問,韓國裁判才逐漸收斂,但“韓國裁判”在羽毛球界已經成了一個有所指的貶義詞。當然了,“韓國裁判”已絕非韓國獨有,像 2003年的中國公開賽男單決賽林丹拿到冠軍點後,黃宗翰接連三次在拿回發球權後被中國裁判判發球違例,讓很多公心直道的中國球迷都羞于回憶。

  但話說回來,在我印象中世界大賽裏絕大多數對過腰發球的判罰還是公正的,更多的問題是出在運動隊自身。2006年國際羽聯實施新規則的時候,中國國內有一種理解說爲了增強發球的攻擊力、新規則放鬆了對發球違例的判罰,因此中國舉行的國內外大賽運動員發球越抬越高,比較典型的像去年的十一運會,有的球員發球時擊球點已經抬到了胸部了,裁判也視若無睹。有了這個背景,中國隊出國作賽自然會老罵外國的發球裁判啦,像去年的全英賽,謝中博/張亞雯被裁判判了8次發球違例,聯想到此前世錦賽曾被判11次發球違例,張亞雯氣得說以後穿高腰褲去比賽算了。

  其實,張亞雯這種說法也正好反映出中國球員對規則的誤解,就說對過腰的判罰吧,規則中是有專門解釋的:“腰部的概念爲與發球員最下面一根肋骨的下沿平行的一條環繞人體的虛擬線。”換而言之,就算褲腰帶能提到胸部,發球違例照樣被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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